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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簽定金沒有收到可以毀約麼?

合同已簽定金沒有收到可以毀約麼?

一、合同已簽定金沒有收到可以毀約麼?

合同已簽定金沒有收到不可以毀約。

合同是可以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存在法定變更或合同無效的情形時,是可以反悔的。合同一旦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如果該合同有與法律相悖的條款,該條款即自始無效。如果要毀約,則要承擔違約責任,繳納定金的,定金不會退還。

二、合同簽訂後違約怎麼處理

1、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繼續履行合同是《民法典》規定的違約責任,是違約方必須承擔的法律義務,同樣也是非違約方享有的法定權利。不論違約方是否情願,只要存在繼續履行的可能性,非違約方就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原合同約定的義務。

2、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在我們接觸到的案件中,許多當事人根本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違約責任條款,或者雖然有約定,但是這種約定不明確,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為違約金是當事人預先約定的違約給付,不以實際損害作為前提條件。也就是説,不管是否發生了損害,只要有明確約定,違約方就應當支付違約金。特別是在沒有損害的情況下,通過約定違約金,可以對違約方進行法律制裁。

3、定金責任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應注意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4、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當代的社會通常情況之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的意見,並且已經簽訂了書面的合同的情況之下,就會按照合同成立這種情況來進行處理,而且大多數的合同在成立之後就會發生法律效力。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是不能夠隨意的毀約的,否則就需要因此而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比如説按照對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標籤:毀約 簽定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