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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勞動合同爭議律師費用是多少錢?

一、遼寧勞動合同爭議律師費用是多少錢?

遼寧勞動合同爭議律師費用是多少錢?

(一)不涉及財產關係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係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爭議標的額 計費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什麼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作了明確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有權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限內的;

(二)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勞動的。

勞動者依據前款第(二)、(三)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規定支付補償金,造成勞動者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勞動者的損失。

除上述情況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出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超過三十日用人單位應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三、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怎麼辦?

公司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報告隨時離職,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資,應結清所有拖欠工資以及加班工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可以向公司索要從入職滿一個月的次日到解除勞動關係的當天的雙倍工資賠償,未籤合同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同時作為對於勞動者的保護,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

與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他想什麼時候走就可以什麼時候走,甚至連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這可以説是對於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種懲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如果出現勞動合同爭議那麼是可以請律師來為自己代理,但前提是會支付一筆律師的費用 ,對於此費用的給予就會結合案件的大小來進行判定,一般所涉及到的財產越多,那麼所存在的費用就會越高,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