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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合同訂立規則是什麼?

一、電子合同訂立規則是什麼?

電子合同訂立規則是什麼?

電子合同訂立規則包括法律規則和基本原則,法律規則為合法原則、公平原則、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基本原則為保密原則、隔離原則以及安全原則。根據《民法典》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

二、訂立電子合同的基本原則

1、 保密原則

電子合同訂立系統設立人和電子合同第三方存儲服務商必須嚴格保守合同內容信息,不得查看、披露或公開電子合同的內容;未經締約人准許,不得公開和向第三人披露其身份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隔離原則

電子合同第三方存儲服務商不得同時提供電子訂約系統服務。

3、安全原則

電子合同訂立系統設立人和電子合同第三方存儲服務商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規定,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

三、訂立電子合同法律原則:

1、合法原則。即勞動合同必須依法訂立,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禁止性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而違法訂立的勞動合同,會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合法原則的具體要求如下:

(1)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合法。

(2)勞動合同的內容合法。

(3)勞動合同訂立的程序和形式合法。

2、公平原則。即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公平合理,利益均衡,不得使某一方的利益過於失衡。作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勞動關係的運行中不應有傾向性,但由於用人單位在組織上、經濟地位上與勞動者存在明顯的優勢地位,且雙方信息不對稱,勞動者往往在勞動關係運行中處於劣勢。因此,勞動合同立法及執法有必要通過制度設計,加強對勞動者利益的保護,消除雙方當事人事實上的不平等,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利益均衡,以實現結果公平。

3、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平等,是指在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有雙向選擇權,任何一方不得憑藉事實上的優勢地位強迫對方接受不合理、不公平、不合法的條款;自願,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及其合同內容的達成,完全出於當事人自己的意志,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對方,也不允許第三者非法干預;協商一致,是指經過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勞動合同。以欺詐或威脅手段強迫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未經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勞動合同。

4、誠實信用原則。是指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過程中,應當講究信用,誠實不欺,在追求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以善意的方式履行義務,尊重對方當事人的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得損人利己。誠信原則要求勞動關係的雙方當事人互相尊重,用人單位尊重勞動者的人格,尊重勞動者的選擇,平等待人;勞動者要有自我意識,克服心理失衡,自覺維護用人單位的形象和榮譽,雙方真正建立一種和諧、互惠的關係,一種平等、信任的關係,在用人單位內部形成公平、公開、公正、有序的勞動秩序。誠實信用原則的實施需要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作保障,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知情權,用人單位有權利要求勞動者如實説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規定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應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等內容就是誠實信用原則的具體體現。

電子合同也是合同,我們在訂立電子合同時,同樣適用合同的訂立方式、訂立的法律程序以及合同所適用的原則。我們在簽訂電子合同時,也要注意合同訂立時的基本原則,以免出現合同違法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