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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合同模版中的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分期付款合同模版中的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第六百三十四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數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到期價款的,出賣人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分期付款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買受人不是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而是按照約定期限分批支付價款。但不能簡單地以合同中有分幾次支付價款的約定就認為屬於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所分期之“期限”的特點是確定能夠到來的,且不屬於付款“條件”。

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問清楚利率、手續費是多少,有無保險費、管理費、擔保費等額外費用。

一般分期付款只需額外付利息或手續費,但有些商家還會附加所謂的保險費、管理費、擔保費等霸王規定。而且通常會催促草草簽訂合同,不會詳細的説明。

按照國家對高利貸的標準,凡是利息比銀行同期高出4倍以上的就屬於高利貸。也就是説分期貸款利率本身不能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而且必須事先告訴消費者利率是多少、服務費是多少,否則消費者就無法和銀行作比較。

如果利率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則屬於高利貸,高利貸的合同簽了則對自己沒有利。

合同需要仔細看,瞭解每個月應該付多少錢,總金額是多少,但好多人在希望快點得到手機的心理以及被催促的情況下很容易就倉促簽約了。

籤合同前問清楚,什麼情況屬於違約、違約金是多少,最好是要求有書面説明並簽字蓋章。

既然是合同,那雙方簽訂之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很多人會忽略這一點。有些人覺得晚幾天還款沒關係每個月都晚幾天,結果有一天收到了被起訴的通知,共逾期十幾天賠了800多違約金。

最坑爹的是在合同上只會寫每月幾號必須還款,但是什麼情況下屬於違約,違約需要扣多少違約金一般都不會在合同寫明。

簽訂合同後注意每月的還款日期,確保卡里有足夠的金額可以扣除,以免逾期產生違約金,如果是使用信用卡的話還會影響的信用度。

因消費關係複雜,消費者稍微不注意合同,可能影響“三包”的售後服務,增加維權難度等風險。

在實體店購買可以要求驗機。不管是實體店還是網絡上購買都應該選擇正規渠道。不能貪圖便宜,仔細看合同,仔細看説明。

其實手機分期付款更受年輕人歡迎,而且經常可能瞞着父母就買了,更容易上當受騙,更需要指引他們正確認識手機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屬於特殊類型的合同,一般來説,適用範圍僅限於消費型合同。而且,分期付款合同雖然沒有規定解除合同的通知義務,但是規定了催告支付義務,也即是説,只有經過了催告的合理期限內對方仍沒有履行支付義務的才能解除合同,此時我們一定要及時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