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用人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支付用人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支付用人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一種是有競業限制要求的。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當然,用人單位在競業限制期限內須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二、《民法典》中違約責任的規定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用人合同的相關內容,是需要嚴格基於雙方協商的結果來進行認定的,而對於違約行為的處理上,也需要根據實際的違約事實後果來進行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
怎麼轉委託才合法有效?
在生活中委託別人幫自己辦事兒是很常見的,那麼委託人肯定也會遇到被委託人在不經過自己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被委託的事情交給第三人辦理。其實這種行為是嚴重違約行為,是不合法的,如果事情順利辦成的話自然是不會有什麼,可是一旦中途出現問題,給委託人或是第三方...
-
怎樣判斷借款合同違約金過高
律師解析:違約金賠償標準是: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需要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為基礎,不能過分高於或過分低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
-
商貿公司違約拖着不肯退錢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商貿公司違約後不退款產生合同糾紛的:1、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2、如果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而產生的民事責任。合同依法成立,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按照...
-
拒絕履行合同是否是根本違約
律師解析:拒絕履行合同算根本違約。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