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技術合同2021是怎樣的?
一、上海市技術合同是怎樣的?
技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組
乙方:_________(工作組成員單位)
乙 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願加入_________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並依工作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關工作(以下簡稱“相關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並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相關工作的承擔或參與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相關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承擔或參與該相關工作過程中及以後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包括:
1、相關工作任務書中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文件,紀要和決定;
2、相關工作承擔者之間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4、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知識產權,已經公開的知識產權信息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相關工作任務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盤、光盤等)向乙方提供技術信息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註明保密的技術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工作組批漏的保密信息用於工作組範圍內的_________制訂工作。
2、乙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託顧問方,接受諮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如乙方在職或曾在職人員在保密期內;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 現有關保密信息被泄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信息,其中已經擁有知識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相關工作實施中產生的知識產權,其知識產權的歸屬依相關工作任務書的約定。
(六)甲方為實施相關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聲明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信息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
乙方在實施相關工作過程中,需要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保密信息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者由甲方負責提供。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文件,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至本相關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項目,雙方應在終止本相關工作後的_________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工作組所在地,機構為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有兩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成員(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循的原則
技術合同作為一項法律行為和一項科學技術工作,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共次序的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干擾亂社會經濟次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則。
(2)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是《民法典》中確定的民事法律關係準則,這些原則適用於訂立、履行各類合同。
(3)有利於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有利於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上我國法律確定技術合同規範、設計技術合同機構時的指導思想,也是技術合同的特有原則。
技術開發合同、轉讓合同、諮詢合同以及技術服務合同等都屬於技術合同,此類合同之中一般會包含技術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特殊的價金或報酬支付方式、以及相關專業名詞解釋等的條款。
-
民法典中租賃合同解除應提前多長時間
一、民法典中租賃合同解除應提前多長時間租賃合同的期限約定不明確,一方解除租賃合同的,應該在合理的期限內提前通知對方當事人。而合理期限依據具體情況確定,一般是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的法律後果】當...
-
民法典中合同到期多長時間內續簽
一、民法典中合同到期多長時間內續簽《民法典》中合同到期應該在多長時間內續簽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雙方可以自行商量續簽的時間,該合同到期就代表這個合同已經終止了,續簽時間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的就按照合同中的約定進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解除權行...
-
合同未生效是否可以主張違約
一、合同未生效是否可以主張違約合同尚未生效時不具備法律效力,不存在違約問題,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但是很可能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合同成立生效並且已經約定了違約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根據《民法典》...
-
保證合同訴訟時效可以中斷嗎
一、保證合同訴訟時效可以中斷嗎要看具體情況。1、在保證期間單獨適用時,無論是連帶保證還是一般保證,均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或延長的法律規定;2、保證債務與主債務的訴訟時效伴隨適用時,在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3、在連帶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