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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意思表示,法律上所囊括的要素,包括內心意思和法律表示行為。

1、內心意思

首先一個就是,內心意思又區分為行為意思、表示意思和效果意思,其中行為意思也就是行為人通過自身的肢體語言表達的內心的想法,比如我們需要搭乘公交車,在中國通常使用的行為意思就是通過招手向司機示意,我們需要乘車,這是我們向司機表達的行為意思。

其二就是表達意思,也就是行為人通過語言表達自己內心的想法,也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通過語言的交流,述説自己內心的想法,這也是比較直接,且行之有效的表示方式之一。

其三就是效果意思,這個意思與前兩個意思,表示方式有所不同,他可能是結合前兩個意思表達的方式,例如如我們內心的想法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理解,但是在某種情況之下,我們不方便,或者是不好意思用語言直接表達出來,但是我們可以先用言語表述我們,淺層的意思,然後結合我們相應的肢體動作,等一連串的表達來反映我們內心想要呈現的內容。

2、表示行為

表示行為區分方式有三個:

第一個是民事,第二個是推定方式,第三個是沉默方式,第一個表達方式,我們很好,理解,也就是説明示,舉個例子,我們希望約朋友們出來吃飯,此刻我們最好的表達方式,也就是通過明示的方式,向朋友發出邀請,比如打個電話,或者是直接向對方説,而不需要向對方的一個眼神,或者是更加複雜的方式表達自己內心的想法。

其二,推定方式,在日常生活當中,人與人之間的合作會由各種各樣的方式進行,比如工作當中長期,配合會形成,默契,當助理和總經理經常一起配合工作,也許總經理一個揮手,或者是一個眼神表達的意思,就能夠反映出總經理,希望助理在下一刻需要做什麼事情,這樣的方式不僅僅是給他人留有相應的情面,也是為了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這個同理於我們的推定方式。

其三是沉默方式,這種判斷方式一般,有相應的約定或者是法律的明確規定,或者是行業約定俗成的一些東西。比如説,雙方遇到了民事糾紛,但是不能通過雙方的友好協商,或者是已經經過了,各種過程還是達不到某一方當事人的要求,此時我們可能處理爭議的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訴訟至法院,這也是默示方式的一種表示形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

第一百三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於單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為成立。

標籤: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