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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汽車租賃的風險預防和解決?

對於閒置的車輛,不少車主都選擇出租的方式進行處理,這樣不僅解決了閒置難題,還能帶來一些收益。但是,在汽車租賃中也存在很多風險,處理不得當也會造成不小的損失。接下來,就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一下汽車租賃的風險如何進行防範吧。

如何進行汽車租賃的風險預防和解決?

一、簽定合同前風險防範的措施

1、會員管理

簽定合同前的風險防範措施就是預先在以下幾個方面對客户進行信用審核和評估:

(1)客户租賃車輛的目的是否合理,是否有能力支付租金。

(2)客户是否有穩固的社會和經濟地位,一般從客户的職業、供職的單位、居住條件、年齡及婚育狀況進行判斷。

(3)客户是否可提供信用破產時的擔保。如財產擔保或第三方擔保等。

審核的方法主要是對客户提供的各類資料的審核以及對資料真實性的複核,包括上門核實。對一些信用特徵比較清晰的客户,比如知名人士;在政府、大型金融機構、公檢法機關供職的人員可以可以適當精簡審核過程和手續。

汽車租賃企業一般設立專門部門,以發展會員的方式,對客户進行信用審核。這樣可以避免在簽定合同時進行信用審核容易造成疏漏、增加客户辦理租賃手續時間等弊端。通過信用審核的客户填寫記錄會員信息、雙方在會員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條款等內容的“會員申請表”並簽字後獲得會員資格卡,會員租車時憑會員卡就可以免除信用審核的程序。會員的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後應對會員資格進行重新審核,但對會員信用狀況的期間複核也很重要,定期組織會員活動是複核會員信用狀況的很好手段。

會員管理除是一種有效的風險控制手段外,還是汽車租賃企業營銷手段,提高汽車租賃利潤的“收益管理”理論中,會員制是建立“價格藩籬”的措施之一。

2、利用相對完善的信用體系

汽車租賃企業的信用體系畢竟具有很多侷限性,隨着我國信用體系的發展、完善,利用社會信用體系、銀行信用體系,可以降低汽車租賃企業信用管理的成本,提高信用管理的功效。現階段,汽車租賃企業與銀行進行聯名卡形式的合作,能夠較好的解決信用管理問題。民航、賓館行業在營銷中建立了龐大的會員體系,其會員的信用標準和消費領域與汽車租賃行業有很大的重疊性,與這兩個行業合作,共享其信用等級比較高的會員,有很大的可操作性和發展空間。

二、簽訂合同時的防範措施

簽訂合同時的風險防範措施比較薄弱,主要依據客户提供的有關證件等有限資料,在有限的時間內按照業務程序對客户的信用情況進行審核,其判斷的準確性常依賴負責客户資格審核的業務人員的工作能力。業務人員應加強對證件識別能力的訓練。在與客户接觸時,儘可能的與客户的交談以獲得對方更多的信息,通過對這些信息的綜合分析,對客户信用情況及其資料的真偽做出判斷,因此,業務人員有較豐富的社會知識和寬闊的知識視野是十分重要的。

1、業務人員應嚴格、細緻的審核客户提供的資料

住址包括註冊地、經營地址、經辦人的居住地址等是核實的重點。對資料之間的相互比對是檢查其真實性的重要辦法。某犯罪分子使用真實的營業執照,但簽定合同所用公章的名稱與營業執照的名稱有一字之差:公章中為“冷”字,營業執照為“嶺”字,業務人員在辦理租賃手續中未能發現這一紕漏,使其得逞。而營業執照的單位也以這一字之差否認是租車合同的合法主體。

2、應婉拒個人同時租用多輛車或長租,業務人員應注意觀察同來租車人相互之間的關係

通常個人用户基本只在節假日租車,如在其它日子或同時、先後租用多輛汽車或長期租用汽車,違背一般規律情況,應予特別注意。有時犯罪分子以招收司機為名,讓受害人到租賃公司租車,然後人車消失,租車人既拿不到工資,由要承當賠償責任。多數情況受害人經濟狀況不佳,無法履行賠償判決,最終還是汽車租賃企業受害。

業務人員在審核應當注意承租人一家三口人典型的工薪階層,為老闆租車等不正常情況。

3、對於註冊資金少於100萬的公司應加強審核和監控

這類企業多從事裝修、廣告、科技、諮詢、餐飲等行業,競爭激烈,淘汰率高,對具有這些特點的承租方,一定要謹慎。如某裝飾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金50萬元,主要從事裝修業務。開始租金交納情況尚可。半年後拖欠租金並失去聯繫。到公司註冊、營業地址查找無結果,到其法人代表身份證地址查找亦無所獲,後經瞭解該公司經營失敗已經倒閉。

三、合同履行中

車輛失控、車輛被盜、拖欠租金等風險多是在車輛租賃過程中發生的。

對於長租客户,除定期收取租金外,應設法採取各種方式定期與承租方接觸,如上門服務、徵求意見等,造成汽車租賃企業隨時重視和關注承租方的印象。反之,承租方可能覺得汽車租賃企業對車輛疏虞管理,產生邪念。特別是對於將租賃車輛開往外地的承租方,應嚴格審核,避免租賃車輛長期在外地,處於無法控制的狀況。如租賃車輛必須長期在外地行駛,可委託當地汽車租賃企業代為管理,降低風險。

租賃車輛的防盜裝置應定期檢查或更換,GPS等電子防盜裝置應保持運行可靠,對突然失去蹤跡的車輛及懷疑車輛應注意發生時間、地點和規律。

隨時注意承租方的交款情況,如多次出現遲交租金的情況,應考慮終止合同,以免損失擴大。當出現交款異常的,應採取恰當方式,到承租方處瞭解情況,及時掌握對方行蹤。在催收應付租金時,應向承租方下發書面通知書,作為日後起訴承租方違約的證據之一,收取支票時,應注意是否有證籤模糊等違反銀行票證管理規定的地方,防止承租方藉機拖延支付。

一般的汽車租賃合同都在承租方違約責任中有這類規定“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提供虛假信息;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這為汽車租賃企業在面臨風險時,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身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在採取措施之前,應首先向承租方發出合同終止通知書。

如果承租方合同期滿後仍未退還車輛,汽車租賃企業應向承租方發出合同終止通知書,以防止承租方利用《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推脱違法責任。

四、汽車租賃事故的善後處理

1、車輛失控

確認車輛失控後應儘快尋找承租方及相關人員和車輛的下落,整理、收集租賃合同、收款通知書等證據。如汽車租賃企業自行收回車輛和欠款失敗,承租方行為屬於刑事犯罪的,可向公安機關報案,尋求協助。不屬於刑事案件的,可向法院起訴,除合同規定的租金外,可追加車輛失控期間租金的賠償。

2、車輛被盜

應立即協同承租方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汽車租賃企業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公安部門立案後進入偵察程序,如果3個月後未能破案,公安機構向汽車租賃企業發出《車輛被盜證明》,企業憑此證明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注意必須向承租方收回被盜車輛的車鑰匙,交給保險公司。

3、拖欠租金

通常情況,汽車租賃企業應在合同履行期間根據承租方拖欠租金情況,隨時終止合同,以及早收回租賃車輛為首要目標,降低由拖欠租金轉為車輛失控,遭受更大損失的風險。如承租方確有可執行的價值,可向法院起訴承租方支付拖欠租金和利息。如發現承租方有其它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汽車租賃的風險防範相對來説還是比較簡單的,只要您在合同簽訂前認真審核租賃人資料,在簽訂時認真閲讀相關條款並且後期保持關注、定期檢查,出現汽車租賃事故的風險還是比較小的。但是,如果出現上文最後部分的意外事故,您就需要及時起訴或者報警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標籤:租賃 汽車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