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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是什麼意思

代理合同是什麼意思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就代理達成合意,達成的一種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代理與委託合同容易混淆,兩者區別如下:
(1)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不能包括事實行為;而受託人受託處理或管理的行為可以包括事實行為。
(2)代理屬於對外(即本人與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的關係,不對外也就無所謂代理;而委託則屬於對內關係,即其存在於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
(3)代理關係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屬於單方法律行為;而委託合同為雙方法律行為,委託合同的成立應有受託人承諾,若受託人不為承諾,則合同不能成立。委託合同與代理合同雖為不同的制度,但二者也有聯繫。如果委託人所委託的事務須對外為法律行為時,則一般都有代理權的授予。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三條: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標籤:合同 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