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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能力撫養孩子怎麼辦

無力撫養小孩,可以起訴至法院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如果沒能力撫養孩子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沒能力撫養孩子可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撫養人與被撫養人的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也就是説孩子被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的,孩子與被撫養人不形成養父母、子女關係,孩子與生父母也不喪失父母子女關係。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可能嚴重危害該未成年人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將其送養。

《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釋一一第42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綜上所述,一般有孩子的夫妻如果離婚之後孩子都是由父母雙方協商好該由誰來撫養,也有交由法院判決孩子交給哪一方撫養,但如果撫養孩子一方後期出現有什麼經濟壓力或者生病等情況而無能力撫養小孩的話是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小孩的撫養權的。

標籤:能力 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