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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未簽字合同生效嗎

一、一方未簽字合同生效嗎

一方未簽字合同生效嗎

1、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論是否是簽字或蓋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並且對方所接受,該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應的義務;

2、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論是否是簽字或蓋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但不被對方所接受,該合同不成立;

3、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但是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該合同不成立;

4、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當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並且對方所接受,該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應的義務;

5、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當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但不被對方所接受,該合同不成立;

6、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而且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該合同不成立。

二、未簽字但實際履行義務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國合同法第37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可見,如果一方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同時對方當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説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存在着共識,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本案中,雖然楊某沒有在合同書上簽字,但其已經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發貨),張某也接受了楊某的供貨,並在簽收單上簽字確認,説明張某認可楊某的貨物,這充分證明楊某與張某對該宗買賣的意思表示是一致的,故依據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該合同成立。

本案涉及的具體相關法律條文

《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小編上述的介紹我們對一方未簽字合同生效嗎可以簡單的瞭解一些。我們對於一方未簽字的合同還是要看雙方的協商,如果單方面履行了義務,另一方也認可那麼我們可以認定為合同時生效的。但是很多情況還是會有很多糾紛的存在,如果我們在解決實際問題時有什麼糾紛時不懂的,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婁底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