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免責條款的效力的限制有什麼
1、免責條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免責條款不得免除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責任;
3、免責條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的財產損失的責任;
4、免責條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條款製作人的責任、加重對方的責任、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
關於人身傷害的不能免責,應是絕對的,並無輕重之分。在實踐中此類免責條款常以以下四種形式出現:
(1)全部免責。即當事人事先約定未來的受害人放棄將來對應承擔責任方提出任何賠償的請求。此種免責條款在僱傭合同中最為普遍。
(2)限制責任條款。即當事人事先約定對將來的人身傷害賠償以特定方式計算或不超過一定數額的有限賠償。當前醫療合同中常有此類條款。
(3)限制請求期限的條款。即事先約定將來的受害人須在一定期限內提出人身損害的賠償請求,逾期不再享有請求賠償的權利。此種免責條款不以直接免除責任為表象,而以限制請求期限約束當事人的請求權,藉此逃避法律的規制。
(4)設立固定賠償金額或模式。即事先約定在發生人身傷害責任時,應承擔責任方以一筆金額固定的款項作賠償,不足部分則予以免除或以一種固定的模式進行賠償,而不按相關法律規定據實賠償。
-
倉儲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倉儲合同生效的要件分別有:1、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的倉儲合同是無效的;2、行為主體意思表示真實,因欺詐設立的倉儲合同是無效的;3、倉儲合同依法成立。在倉儲合同生效的基礎上,在當事人都已經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
-
簽訂定金合同要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簽訂定金合同要注意:1、定金條款並不具有強制性,購房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2、交易雙方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在交付了定金後,合同才會生效。4、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不要錯把訂金當定金。...
-
居間合同如何簽訂才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居間合同也叫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符合以下條件的居間合同會受到法律保護:一、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作為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法典》規定的民事行為能力...
-
借款合同是否為實踐性合同
律師解析:借貸合同一般是實踐合同。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除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才能產生法律效果。實踐合同則必須有法律特別規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