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訂立

合同條款約定不明有什麼隱患

在訂立合同的時候,當事人肯定是想盡力將合同條款約定清楚,但實踐中也不能排除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的情況。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會給當事人造成什麼隱患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合同條款約定不明有什麼隱患

一、合同條款約定不明有什麼隱患

1、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缺乏對合同內容全面、審慎的把握,所籤的合同條款不齊備,內容不全面,為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隱患。

2、合同成立生效後,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現所籤的合同條款有所欠缺,沒有及時採取協議補充等適應的方式予以彌補、解決,從而使雙方的矛盾進一步激化,最終導致了糾紛的發生。

合同一般條款欠缺,雖然不會對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等問題產生影響,卻會對合同的履行,合同當事人經濟利益的實現帶來消極的影響。所以,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同時,不僅應注意對合同必備條款的約定,還應當注意根據合同的類型、雙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對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條款作出全面的約定,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避免因合同約定不明所帶來的不利後果。

二、合同約定不明當事人怎麼辦

1、合同生效以後,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過程中,如果當事人發現所籤的合同條款不清、或合同的內容存在漏洞時,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取得聯繫。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對合同所欠缺的內容予以協商、彌補。對雙方約定不清的內容進一步地澄清、完善,力求通過協商的方式統一雙方的意見,最終達成解決問題的協議。實踐證明,這是一種積極有效的解決該類問題的補救方式。

2、如果雙方不能就合同約定不明的問題達成補充協議,當事人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對合同約定不明的內容予以解釋、認定。並應積極尋找一些解釋合同的證據,如雙方以往的交易習慣、本行業、本領域的通用做法和規則等,為合同的解釋、補充工作做好必要的準備。

3、在不能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對合同的內容予以確定的情況下,當事人應注意及時瞭解相關的法律規定,明確具體的法律內容,並注意依據法律確定的合同履行依據、責任承擔方式等,及時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避免違約的發生或違約範圍的進一步擴大。

不管是針對怎樣的合同條款,若當事人約定不明的話,不產生糾紛還好,一旦出現了問題,那麼就無法幫助順利的解決糾紛,換言之,合同也可能會喪失定紛止爭的作用,這對當事人來講顯然是很不利的。因此,要是發現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的話,建議及時作出補充協議,避免日後利益受到損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青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