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訂立

買賣合同以及要求履行買賣合同的訴訟費計算是怎樣的

一、什麼是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以及要求履行買賣合同的訴訟費計算是怎樣的

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74條、第175條的規定,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的事項未作規定時,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互易等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也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

二、買賣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徵,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

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係,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於履行合同。

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並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5、買賣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二、什麼是買賣合同的訴訟費?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係或非財產關係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其他訴訟費用。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三、要求履行買賣合同的訴訟費計算標準是什麼?

買賣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級別 標的額 費率 增加數

受理費=標的價額×本級費率+本級增加數

要求履行買賣合同的訴訟費計算,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對買賣合同中牽涉到的問題肯定有了一定的瞭解,對於買賣過程中,買賣合同發生爭議時,要怎麼維權,維權過程中訴訟費的多少也心中有數了。當然,對於不同性質的買賣合同,面對不同的情形,我們不能千篇一律的來處理,更多的時候,我們還是要通過諮詢相關律師服務機構,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忻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