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試用期合同工最低可以籤多久?
按照規定,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6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約定用人單位對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規定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3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對勞動合同簽訂的最低期限做出規定, 但勞動合同的期限和試用期有關,具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作為勞動者的我們,在與用人單位以及公司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我們應當注意勞動合同簽訂的相關法律規定,並且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還要注意合同條款的規定,避免出現霸王條款的出現。
-
酒店管理合同屬於哪些類型
律師解析:酒店管理合同屬於委託經營類型的合同。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同時,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酒店管理合同就是指將管理事務委託給他人所簽訂的合同。法律...
-
承諾要具備什麼條件呢
律師解析:承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承諾只能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作出。2、承諾必須在有效期內作出。有效期是指要約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約的有效期內向要約人作出承諾才有效。3、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承諾是指被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
-
被判刑之前籤的合同還成立嗎
律師解析:1、被判刑之前籤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2、只要該合同是經過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一致的而簽訂的,並且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並且合同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序良俗的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護。3、原則上合同效力並不...
-
籤合同法定代理人什麼意思
律師解析:法定代理人是根據法律的規定行使職權的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它主要是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的。籤合同應該是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