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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還了借條丟了該如何辦

法律2.37W
錢還了借條丟了該如何辦
錢還了借條丟了該如何辦
錢還了那麼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借貸關係就已經結束了, 借條丟了也沒什麼關係。但是問題是,如果丟掉的借條被債權人或者其他第三人拿走再起訴,那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了,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説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律師建議債務人在還款的時候最好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轉賬,還可以保留已經還款的錄音、錄像、聊天截圖等證明還款的事實。那麼即使債權人再起訴,債務人也是可以抗辯已經還款的。那麼其他第三人撿的借條是否可以起訴呢?第三人要起訴的話,那麼他還需要就借款的事實承擔舉證義務的,如果無法舉證,是要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的哦。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説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