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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與技術協議的區別是什麼?

一、技術合同與技術協議的區別是什麼?

技術合同與技術協議的區別是什麼?

技術合同和技術協議的區別主要在於適用情況不同,對於技術合同而言一般是需要由雙方在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的具備法律效力的文書,而協議是需要由雙方對技術合同的使用情況進行協商的過程。合同一般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文書,而協議是屬於動態的協商過程。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

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二、技術合同的特點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繫,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知識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一般來説技術合同與技術協議之間存在着一定的關聯,但是在本質上是有着不同的。技術協議內容一般以技術合同的使用情況為主,或者可以作為技術合同的補充條款,主要合同中的產品或服務的技術內容進行進一步的詳細規範,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標籤:合同 協議 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