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代簽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1、夫妻一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有效的。因為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2、《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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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1、信託合同的信託方主體只能是經過法定手續成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2、信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信託事務,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自己承擔,而不是委託人承擔;3、信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物資辦理信託事務;4、信託產權仍歸委託人所有,信託人只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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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賃合同的解除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不定期租賃合同包括以下情形:沒有約定租賃期限的,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未採取書面形式的。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不定期租賃合同,任意解除權,以不定期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權,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權隨時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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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行為的效力怎麼認定
我國《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一條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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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糾紛開庭後多久判決
開庭後多久判決沒有具體的規定,一般根據案件的審理情況、複雜情況、以及律師對案件的跟進情況等綜合因素決定,不同的案件判決下來的時間不一樣,但是,民事案件的審理是有一定的審理期限的,法官一般會在審限之內作出判決。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