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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受理後多少天開庭

合同糾紛受理後多少天開庭
律師解答:不少於30天但不多於6個月。律師解析:不少於30天但不多於6個月。
1、合同糾紛受理後,如果立案並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從受理後到開庭一般不少於30天但不多於6個月。
2、合同發生糾紛後,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
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