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優先購買權期限是如何的呢
在按份共有人之間就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期限有約定時,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產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也應根據其約定加以處理。如果按份共有人之間對此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也應當有一個合理的期限。對於這一期限,在司法實踐中還應當明確。
第一,所謂的知道或收到告知,一般情況下指的是轉讓人在與第三人訂立了轉讓合同後,將此合同約定的轉讓條件告訴其他按份共有人,即以轉讓人與第三人已成立轉讓合同為前提,因為此時轉讓條件才能夠確定,轉讓人的告知行為一般是在該合同成立之後,其他按份共有人此時的“知道”或收到“告知”才能對其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起到實際價值。
第二,在轉讓人履行了約定或法定的告知義務時,作為計算行使優先購買權期限的起算點的告知應當包含轉讓人與第三人之間就轉讓共有財產份額達成的最終確定的條件。
第三,如果轉讓人未告知或未正確告知其他按份共有人最終確定的轉讓條件,則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期限應當從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他方式知道或應當知道最終確定的轉讓條件之日開始起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條,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的,應當將轉讓條件及時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共有份額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
怎麼應訴合同糾紛案件
律師解答:區分真假,積極應訴。律師解析:合同糾紛被傳庭要區分真假,積極應訴。應訴的流程如下:1、當法院送達傳票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簽收,因為不管是否簽收傳票,之後的訴訟程序依然會照常進行,如果沒有簽收傳票的話,之後的訴訟對自己(公司)不利。要積極應訴,避...
-
合同糾紛司法解決方法
律師解析:合同糾紛司法解決方法主要有訴訟。對於勞動合同糾紛,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規定另有規定的外,可...
-
司機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通過以下方式解決:1、協商和解,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3、仲裁,當事人如果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
-
海上保險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律師解答:二年。律師解析:海上保險合同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二年。法律明文規定,海上保險合同向保險人要求保險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在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