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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優先購買權的限制有什麼?

股權1.93W

一、股東優先購買權的限制有什麼?

股東優先購買權的限制有什麼?

公司章程可以限定公司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之所以規定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有限責任公司的老股東可以通過行使優先購買權實現對公司的控制權。該規定體現了對有限責任公司“人合性”的維護和對老股東對公司貢獻的承認。

《公司法》第十一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1.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初,公司章程必須由全體投資者共同協商一致,簽字認可確定,若公司設立章程明確地排除或限制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可視為有效約定。

2.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依照多數決規則修改了公司章程並排除或限制了公司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但有部分持反對意見的股東未在公司章程修訂決議上簽字或者新加入股東對有關排除或限制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持反對意見的,該限制條款應屬無效,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不受此無效章程條款的影響。

3.如果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已獲全體股東認可,該修改後的章程與設立公司的章程應作相同效力的解釋。

可見,判斷公司章程有關排除或限制股東優先購買權之條款是否有效,主要是看是否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這一關鍵因素

二、辦理股權質押需要提供什麼?

1、申請人簽署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複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複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

股權質押融資有利於股東快速融資,股東在利用股權質押進行融資時,應當選擇合適的方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出租人的資質及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後,需要簽訂股權質押合同,然後到工商局進行質押登記。辦理登記手續時,需要攜帶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質權合同,出質人和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公司的股東名冊。

標籤:優先購買 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