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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購房合同是否需要律師

籤購房合同是否需要律師
律師解析:購房屬於一般民事行為,不需要請律師的,但涉及到個人隱私或其它原因的,確實需要的也可以請的。
購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宜:
1、基本的“五證”齊全。
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共五證。
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採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瞭解各項具體內容。
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
3、相關證明文件有效。
4、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5、明確具體時間和違約責任。
6、檢查房屋質量。
7、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8、重點約定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三條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説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構成要約。該説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