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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代理執行案件合同是否需要簽訂?

一、律師代理執行案件合同是否需要簽訂?

律師代理執行案件合同是否需要簽訂?

律師代理執行案件合同是需要簽訂的,因為實際上只要存在這樣的一種委託的關係,最好要簽訂書面的委託代理合同,必須要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準確的説明清楚,比如説委託的費用等等。

二、委託律師申請強制執行費用多少

委託律師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般的費用需要多少是沒有統一標準的。律師收費標準,要由當地的物價部門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等因素進行核准。在這個所核准的範圍內,根據各個律師的業務水平、公眾認知度等因素影響,又可能會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和方式。所以,具體的律師費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可以和律師通過協商的方式,在當地物價部門所核准的收費標準內來確定。

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複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律師從事的業務範圍是比較廣的,不僅僅是包括大家所比較熟悉的一些訴訟方面的業務,還包括有執行方面的業務,如果委託律師負責執行案件的話,那麼就需要出具授權委託書,還有出具書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