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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規定

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規定

最低工資是強制的一個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只能支付高於最低的工資標準,不能少於支付。那麼最低工資標準的含義及適用範圍是什麼?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的處罰措施及救濟途徑是什麼?下面就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這些問題。

一、最低工資標準的含義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法定工作時間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月平均工作不超過20.83天或166.64小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只能等於或小於法定工作時間,當然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實行特殊工作時間制度的,在一個週期內也要符合這個規定。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節育假等期間,以及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範圍

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企業(包括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及其勞動者;適用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於民辦非企業單位,如學校、醫院、科研機構等。

確 勞動者包括用人單位所稱固定工、臨時工、農民工、短期用工以及試用、熟練、見習期的勞動者等 。

三、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除此之外,《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也有相同的規定。

四、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救濟途徑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要求用人單位明確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同時,要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並履行好工作考勤、領取工資手續,妥善保存工資記錄。當用人單位侵犯自己的最低工資權益時,應及時向工會反映或勞動保障部門舉報,同時,在發生勞動爭議的60日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規定,希望這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問題多種多樣,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