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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在我國進行合法工作的勞動者,可以受到法律的相應保護。我國對這類人羣的相關保護是具有法律依據的,勞動者根據小時進行工作的,最低標準不能低於當地的月最低工資。下面小編就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都有哪些規定,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規定的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除以21.75天除以8小時,即可計算出一小時的最低工資標準。

1、一般全國各地由於經濟發展不平衡以及消費水平不同,各地最低工資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

2、國家法律規定,國家每兩年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一次。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和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學習貫徹〈調整河北省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認真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實施範圍擴大為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實施範圍內的各類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批准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五個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三十小時的非全日制勞動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執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除此以外,其他用人單位不得按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3月31日宣佈:由勞動部制定的《最低工資規定》已於近日開始實施,1993年頒佈的《企業最低工資規定》同時廢止,新規定擴大了適用範圍;明確出台小時工資標準;標準調整期限縮短。這些措施將更有效地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由於我國的行政地區太多,各地標準生活消費水平都各不相同,所以在我國對這類事件是依據當地的最低工資進行相應的保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持勞動者的基本生活保障。

標籤:工資標準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