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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工齡怎麼算,有哪些算法

工齡2.3W

一、養老保險工齡怎麼算 有哪些算法

養老保險工齡怎麼算 有哪些算法

1、連續計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複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併計算

也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

3、工齡折算法

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説,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現今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當今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週年才能算一年。

二、新《社會保險法》:如何正確計算工齡?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三、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的規定

1、企業職工

企業職工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主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籌集資金,採取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户相結合的基本模式。

2、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實現就業的人員,包括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律師、會計師、自由撰稿人、演員等自由職業者等等。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願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險費也由個人全部承擔。

3、事業單位職工

事業單位有管理類、公益類、經營類等類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退休養老制度,費用由國家或者單位負擔,個人不繳費,養老金標準以本人工資為基數,按照工齡長短計發。目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在山西、浙江、廣東、上海、重慶地區正在配套推行,現有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執行公務員的養老保險制度,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執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公益性事業單位實行單獨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制度模式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一樣。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目前,我國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實行退休養老,費用由國家負擔,個人不繳費,養老金標準以個人工資為基數,按工齡長短計發。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四、關於政府財政對社保基金進行補貼的規定。

1、視同繳費期間

視同繳費期間是指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工齡。

2、視同繳費年限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負擔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但由於視同繳費期間,作為用人單位的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並沒有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個人也沒有繳費,但職工退休時養老保險基金要支付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户養老金,這部分費用屬於轉製成本應由政府承擔。

3、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轉製成本的負擔

目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正在改革,按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建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户相結合,籌資方式為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原來由財政或者事業單位直接負擔的退休職工退休金,變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事業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繳費,不足部分由財政兜底。如果做實個人賬户,職工視同繳費期間個人賬户的資金由財政補貼。

4、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的政府責任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形成,但在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要承擔兜底責任。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五、關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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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1)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計最低繳費滿十五年。

2、法定退休年齡

(1)男職工退休年齡為年滿60週歲,女幹部為55週歲,女工人為50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經醫療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最低繳費年限

繳費滿十五年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門檻”,但並不代表繳滿十五年就可以不繳費,只要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就應按規定繳費。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在繳費至滿十五年(一次性補繳或者繼續繳費均可)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也可以採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法,解決其養老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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