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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增值税勞務發票税率是多少?

一、建築業增值税勞務發票税率是多少

建築業增值税勞務發票税率是多少?

税改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建築勞務按照11%的税率計算。小規模納税人則適用3%的“徵收率”。下面是新公佈的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財税[2016]36號):

附件1.《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增值税税率:

(一)納税人發生應税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税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税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税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税行為,税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另行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6〕36號)

附件2.《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1.一般納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税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採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税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4.一般納税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税方法計税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税額。納税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2%的預徵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税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

5.一般納税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納税人應按照上述計税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税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

6.試點納税人中的小規模納税人(以下稱小規模納税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納税人應按照上述計税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税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

想必大家都對新的規定有了初步的瞭解,各位建築業的納税人在納税之前首先要清楚自己應税行為有哪些,清楚自己的建築項目、建築工程屬於上述的哪一種情況,對號入座進行納税。如果有其他法律方面的問題,可以在本站網站上向專業的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