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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拍賣流程有哪些嗎?

一、法院司法拍賣流程有哪些嗎?

法院司法拍賣流程有哪些嗎?

(一)拍賣前,查封房屋

(二)拍賣前,評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賣(拍賣不動產,應當在拍賣十五日前公告)

1、競買人應當於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保證金。申請執行人蔘加競買的,可以不預交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由人民法院確定,但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於拍賣日到場。

3、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

(四)第二次拍賣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應當在六十日內再行拍賣。

(五)第三次拍賣

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六)變賣

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權轉移

不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書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户。

二、房子拍賣了之後可以分期付款嗎?

不能延長,不能分期。付款時間根據拍賣公告,有的7天, 10天,15天。時間到了必須款齊,不然保證金會被沒收。比如,最後拍賣價300萬,保證金給的20萬。到期款不到,房子會被二次上拍,價格高於300萬,20萬退給當事人。如果再次拍賣260萬,20萬保證金不退,並保留向當事人索賠的權利。

房子在進行司法拍賣了之後,當事人必須要在7天或者15天之內進行付款的,但是不能夠進行分期付款或者延期付款。拍賣之後要延期付款的應該要向人民法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