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清算程序是怎樣的
破產清算程序是這樣的:
1、公司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董事會)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後應及時召開股東會或者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
2、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天內公司即應成立清算。
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4、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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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抵押債權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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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後剩餘財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財產在清算中,應當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清算後剩餘財產應分配給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財產在未依法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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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的時間是多久?
律師解析: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具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企業財務、債務情況而定;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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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首先,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其次,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再次,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