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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清算費範圍包括什麼,破產清算的程序是什麼

企業破產後需要進行一系列的破產清算程序才能破產成功,但是對於企業破產當前大多數人都不知道應該如何去處理,有哪些事情需要我們去處理,這就導致在處理的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所以在此期間有很多事情是我們需要去了解的。那企業破產清算費範圍包括什麼呢?

企業破產清算費範圍包括什麼,破產清算的程序是什麼

破產清算其開支範圍包括:

(1)清算期間的職工生活費;

(2)清算財產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費用;

(3)清算期間公司設施和設備維護費用以及審計評估費用;

(4)為債權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包括債權人會議會務費、清算公司催收債務的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另外,在破產清算的情況下,清算費用還包括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破產清算的程序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二、 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三、 破產財產分配。

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税款;

3、破產債權。

四、 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五、 註銷登記。

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公司登記。

企業破產清算的進行過程中仍然是需要花費一定財力物力的,這是我們要注意的地方,一般企業破產後的財產分配是按照股東從大到小分配直到企業資產為零為止。關於企業破產清算費範圍以及清算程序,一般會有相關部門人事進行幫助,實在不懂的話可以聘請相關人士對其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