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股東會決議是否需要律師在場?

一、股東會決議是否需要律師在場?

股東會決議是否需要律師在場?

沒有法律規定必須要有律師在場。但是如果在公司章程中規定了股東會的決議需要律師見證後才生效的,則需要見證。一般股東會會議應該有記錄本,股東會的決議的記錄,參會的股東都應當過目,如果沒有異議的話,都應在記錄本上簽字。公司辦公室依據會議記錄,整理打印出公司股東會決議,至於該決議需要多少份,那應該按照執行該決議事項需要的份數來打印。首先,股東會決議文件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管理部門一份,其它如果股東需要可以多簽署幾份,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份數。

二、股東會決議裏面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綜上所述,公司有重大事項需要決定的,應該召開股東會,這是重要的議事程序。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中沒有硬性規定股東會要律師出場,公司可以根據實際需求決定。形成股東會決議後,就應該具體執行,中小股東對此不服的,可以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