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解散公司之訴的訴訟費如何收取

一、解散公司之訴的訴訟費如何收取?

解散公司之訴的訴訟費如何收取

解散公司之訴的訴訟費收費問題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關於請求公司解散之訴訴訟費的收取,有三種情況:

一種按非財產類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費為50元;

二是因涉及清算,按破產案件的標準收取;

三是按註冊資金的數額比照財產類案件收取。

二、解散公司之訴的訴訟費包括哪些費用?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三、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四、解散公司之訴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如果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費問題只能以人民法院的通知為準,在這裏也沒辦法給出統一的參考依據。主要是司法實踐中,股東主動請求解散,公司的案例也很少見,如果真的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一般公司都會主動向法院申請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