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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是幾歲的公民可能犯的罪?

一、綁架罪是幾歲的公民可能犯的罪

綁架罪是幾歲的公民可能犯的罪?

1、綁架罪是已經屆滿16週歲的公民可能犯的罪。

綁架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綁架罪和搶劫罪的區別是什麼

綁架罪和搶劫罪都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脅被害人,同樣都有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目的。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綁架並控制他人後以加害被綁架人相威脅,要求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關係人給付財物,後者則是當場劫取財物。

2、索取財物的時間、地點不同。前者是先有綁架行為,後有勒索財物行為,後者是當場劫取或強迫被害人交出財物。

3、索取財物的數額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將一定數額的財物送到一定地點,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價,具有隨意性,後者則一般都是限於被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

4、實現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過把綁架人作為人質脅迫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厲害關係人出錢贖人,犯罪目的必須通過被綁架人意外的第三人實現,後者則是直接從被害人身上劫取財物,不與第三人發生關係。

有些公民可能會想要索要他人的錢財、或者是簡單的想要報復他人,而實施綁架行為。根據規定,並非所有實施了綁架行為的公民,都可能是綁架罪的犯罪主體,若是綁架行為人並不滿十六週歲,那麼不管綁架行為造成怎樣的後果,綁架者都不構成綁架罪。

標籤:綁架 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