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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的方法是什麼

現如今,我國企業的整體趨勢一般多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既然是股份公司,便涉及到公司分紅的問題。公司分紅涉及到各位股東的基本利益,所以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在我國公司法當中對於分紅也有着明確的規定。下面小編就詳細為大家介紹,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的方法是什麼?

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的方法是什麼

一、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的方法是什麼?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⑴公司當年有利潤;

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⑵ 公司在過去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

⑶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在過去三年的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二、合夥企業的分紅

合夥企業和公司制不同,對股東之間的協商決議非常重視,因此,一般來説,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協商決定很多事情。

法律規定的分配方法如下:

1、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是隻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合夥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的方法是什麼的詳細介紹。我們可以看出,一般來説,公司在進行分紅的時候,應該按照利潤派發現金進行分紅。各股東按照知己的股權,對公司的利益進行分紅,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方式。總體來説,公司在進行分紅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到各方的利益,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和公司法當中的規定進行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