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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行權怎麼處理

公司為了更多地收集社會閒散資金,週轉公司業務,獲得更多經濟利益,就會發行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就是其中一種,但是是一種票面利率比較低的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顧名思義,就是具有可轉換性的特點,可以在規定時間內轉股,那麼如果過了期限,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行權怎麼處理?還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下面,讓小編為您一一進行講解。

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行權怎麼處理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行權怎麼處理

過了轉股的行權期限後,尚未行權的這部分可轉債,應按普通債券還本付息處理。此時應將對應的“其他權益工具”餘額轉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除了常規的還本付息(按票面本息)以外,不存在額外的退款還款問題。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 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 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 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 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 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 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 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 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 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 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 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 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佈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範、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綜上所訴,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行權的處理方法是按照普通債券還本付息的處理方法來處理,對應的公司的會計賬本事項也要做相應的記錄。而且正是由於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債券和股票的雙重特點,其發行對股價也有重大影響,極大地吸引了許多企業和投資者對其進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