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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協議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應嗎?

一、股東會協議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應嗎?

股東會協議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應嗎?

股東會決議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依職權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議。自然人股東可簽字或蓋私印(私印應該合法證明。)法人股東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並簽字或蓋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東授權的其他人出席並簽署決議。也就是説,股東會決議並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體股東簽字就表明產生效力,如果要蓋章也沒有問題。

二、股東會決議的內容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東會在公司的章程制訂和其它情況的認定是有決定意義的,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股東會協議的認定必須由股東投票通過後方可執行,公司企業在進行政策調整時必須按照公司法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召開股東大會,避免出現程序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