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簽訂的原始股東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私自簽訂的原始股東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這個需要看具體情形進行分析,股東簽訂的涉及處分公司權益的協議,通常而言對公司不發生效力;如果處分的是股東自己的權益,應當是有效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股東協議應該重點突出哪些條款?
1、重大決策的制定。誰控制了董事會,就控制了公司,擁有對重大決策的制定權。大股東可以很容易做到控制董事會。通常,股東協議書可以有一個條款,規定一些特定的決策需要全體股東的批准。這種規定可以保護小股東的利益。
2、融資安排和股東給公司的貸款。公司運作起來經常需要股東投錢進來,為了保障投錢股東的利益,可以考慮拿公司的資產來抵押給投錢股東,並且支付合理的利息。
3、股份轉讓條款,指一個股東想買斷另一個股東時如何處理的條款。一個常見的規定是,一方可以提出買斷另一方股份的提議和出價,另一方有權決定接受還是拒絕。 如果另一方拒絕,則必須要反過來按原來的出價買斷提議方的股份。這種規定提供了對雙方利益的保護和一個有效的股東退出機制。
4、股東離婚時導致股份被分割給前配偶時如何處理。可以考慮制定一個買斷條款,公司(或其他股東)有權買斷轉給前配偶的股份。
5、股東有意外時,如死亡、殘廢時,如何處理。
我們在這裏根本就不清楚原始股東協議當中涉及到的條款,比如原始股東協議當中的這些事項是和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潤、債務分配問題有關的,由於其他股東對這些方案完全不知情,就可能會被判無效。總之,關於公司的所有事情,最好不要在私下達成相關的協議。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運輸公司的經營範圍有哪些?
律師解析:運輸公司的經營範圍:運輸公司的主要經營範圍有公路汽車快速客運和普通客運、公路汽車快速貨運、整車貨運、零擔貨運和公鐵聯運、城市出租車營運、汽車維護和修理、汽配物資銷售、汽車技術服務、汽車技術檢測、汽車駕駛培訓、商品市場經營、餐飲服務、賓...
-
認定抽逃出資判決一般是怎麼樣的?
一、認定抽逃出資判決一般是怎麼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抽逃資金...
-
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的糾紛到哪個法院起訴
一、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的糾紛到哪個法院起訴?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是指公司股東因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債權人據此要求股東承擔連...
-
股東質押股份解除質押可以嗎?
一、股東質押股份解除質押可以嗎?股東質押股份解除質押是可以的,但是必須按照流程處理。在生活中經常聽到過關於股權質押,股權質押是企業正常的融資方式,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二、股權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