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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與轉投資有什麼區別?

一、公司分立與轉投資有什麼區別?

公司分立與轉投資有什麼區別?

公司分立與轉投資的區別具體如下:

1、形成的法律關係不同

轉投資中的兩個公司之間是以投資來聯結的股東與公司的關係。即投資公司與被投資公司之間是控股或者參股的關係;而公司分立中的兩個公司是相互獨立的,不具有股東與公司的關係,它們的財產不相混同,分別屬於各自的公司。

2、對股東地位的影響不同

轉投資對於投資公司的股東沒有任何影響;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東可以從原公司中分立出來,成為新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減少對原公司的股權,而相應地獲得對新公司的股權。

3、對資產負債表的影響不同

在轉投資中,投資公司的資產總額不變,變化的只是資產的形態,即資產科目內的現金科目減少,而長期投資增加;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不僅資產總額減少,並且所有者權益也相應減少。

二、公司分立後債務怎麼辦?

對公司分立債務的歸屬有以下兩種:

1、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

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所謂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兩個公司。

(2)派生分立的債務歸屬。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體仍存在,但將其部分業務劃出去另設一個新公司。就是説,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規模減小增加一家新公司。

2、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

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後,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這種情況下債務的承擔與法律規定略有不同。

公司成立之後,可能會向其他公司投資而成為其他公司股東;也有可能會將一個一個公司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前者屬於公司的轉投資行為,後者測屬於公司分立。雖然公司分立與轉投資都具有將一部分資產分離出去,但是兩則在股東地位等方面是存在區別的。

標籤:分立 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