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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轉股需繳納印花税嗎?

一、公司股東轉股需繳納印花税嗎?

公司股東轉股需繳納印花税嗎?

公司股東轉股需繳納印花税,一般企業之間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税適用税率為萬分之五。根據《印花税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印花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税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適用税率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同時《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税時適用3‰的税率。這裏的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財税〔2007〕84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3‰的税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這裏的證券交易印花税是從普通印花税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税,是投資者從事證券買賣所強制繳納的一筆費用。證券交易印花税的徵税對象是企業股權轉讓書據和股份轉讓書據,納税義務人是股份轉讓雙方,並由證券交易所代扣代繳。計税依據是雙方持有的成交過户交割單。

二、股權轉讓的形式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儘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於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採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準。第二,以全體股東作為計算的基本人數,而不是除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公司的股東如果要進行股權內部的轉移的話,需要交納相關的税費,税費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要的一項制度,畢竟是每個納税人的應繳義務。印花税通常情況下是按照比例來進行徵收的。可以通過公司集體繳納的方式來進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