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出資越多話語權越大嗎?
一、股東出資越多話語權越大嗎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進行表決;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户請求權;無記名股票轉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股東的話語權來自於手中持有的股份,在股東大會上,每一股份代表一個股權即表決權。因此股東要想具有話語權,需要清楚持股比例與控制權有兩道坎:50%即大多事項拍板和三分之二,也就是60%以上,絕對控股所有事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二、標準及違法
股東只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認繳的出資額,並且以貨幣出資的,按貨幣足額存入公司賬户,以非貨幣出資的,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非貨幣財產的所有權轉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資的義務。
所謂股東出資的違法形態,是指股東在出資過程中違法出資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實質違法形態和形式違法形態兩種,前者指股東在出資過程中沒有履行或沒有適當履行自己出資義務的違法形態,而後者是指股東在出資過程中其出資意思的外在表現形式違反法律規定的違法形態。實質違法形態主要包括:拒絕出資、虛假出資、出資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出資標的物估價過高、貨幣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等具體違法形態。形式違法形態主要包括:未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未在股東名冊上記載、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等。
當企業在註冊完畢後也是會通過出售公司的股權來獲取一定的投資資金,那麼在認購了企業股權後也是可以享受公司的收益權以及一定程度的經營權,那麼在認購股權時也是需要簽訂認購資本協議的,如果是原先的股東要增加公司股權時也是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才可以。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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