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股東個人轉讓的印花税規定是什麼?

一、股東個人轉讓的印花税規定是什麼?

股東個人轉讓的印花税規定是什麼?

《印花税暫行條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已經明確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來貼花。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税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二、哪些行為屬於股權轉讓行為

七類情形為股權轉讓行為:

(1)出售股權;

(2)公司回購股權;

(3)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併向投資者發售;

(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户;

(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交易;

(6)以股權抵償債務;

(7)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以上情形,股權已經發生了實質上的轉移,而且轉讓方也相應獲取了報酬或免除了責任,因此都應當屬於股權轉讓行為,個人取得所得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三、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是如何規定的?

《辦法》第五條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税,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税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受讓方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均應按個人所得税法規定認真履行扣繳税款義務。

四、股權轉讓印花税類型是什麼?

《印花税暫行條例》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來貼花。《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印花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税範圍包括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據此,股權轉讓應按“產權轉移書據”依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現實生活當中,對於股東可以將自己所擁有的個人股權進行轉讓,一般情況下公司內部的股東之間轉讓是沒有限制的。此時需要繳納的包括有印花税等相應的税費,轉讓給其他人員,需要由股東半數以上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