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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股東會決議內容有哪些

一、首次股東會決議內容有哪些?

首次股東會決議內容有哪些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二、股東大會的流程是什麼?

(一)會議籌備階段:

1、確定召開股東大會;

2、會務組織;

3、會議提案、內容和確定會議議程;

4、準備會議資料。

(二)會議通知階段,對股東進行通知

(三)會前檢視:

1、修正會議議題;

2、印發會議資料;

3、簽到和清點參會人數;

4、落實委託授權簽字;

5、關注簽字事項的準備。

(四)在會議召開過程中審議及決議:

1、律師見證;

2、審議及表決

;3、會議記錄及簽字;

4、會議決議及簽字。

(五)會議結束後進行善後,開啟新的循環:

1、出具法律意見書;

2、補正資料;

3、發文;

4、準備及披露;

5、歸檔。

股東會議決議書中記載的內容跟第幾次召開股東大會並無直接關係,其實每一次召開股東大會都應該嚴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比如在召開股東大會之前,提前15天就應該通知全體股東。

標籤:股東會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