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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制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1、成立基礎不同
合夥企業是契約式企業成立是基於合夥協議;有限公司是股權式企業,基於公司章程成立。
2、法律人格不同
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這是合夥企業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區別。
3、投資人責任不同
合夥企業的投資人稱為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人稱為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税收不同
合夥企業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税既可。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税、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等等繁多税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3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合夥企業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合夥制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