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有哪些區別
合夥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區別:
1、管理人的權利義務。有限責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別規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決定。簡單點説,就是誰出錢多誰説了算。有限合夥企業中,管理人為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不參與管理和執行。
2、投資人的權利義務。有限責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別規定外,同樣由其在公司的股份決定。誰出錢多,誰分錢多。有限合夥企業中,主要由合夥協議規定,具有較強的靈活性。
3、法律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由各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而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夥人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法律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4、税收。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所得和股東分紅均要徵税。有限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税。
5、利潤分配。合夥企業原則上利潤分配方式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分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合夥人平均分配。有限責任公司原則上利潤分配方式按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但是約定不以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的除外。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
(一)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入夥、退夥;
(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三)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夥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四)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五)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閲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六)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夥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七)執行事務合夥人怠於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八)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
合夥人的財產繼承人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合作社合夥人挪用公款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
-
個人合夥糾紛舉證責任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
-
三個人合夥人股權分配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