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1、股東人數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顧名思義也就是隻有一個股東,即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則是由一個以上(不包括一個)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的。

2、機構設置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其他有限責公司需要設立股東會,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

3、股東承擔責任不同。由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有一個,因此該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只有公司法人要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

4、年報的區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只需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來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5、設立個數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成立多個有限公司。

6、出資方式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東必須一次繳足認繳出資額。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資不低於註冊資本的20%,餘額2年內繳足。

二、註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需準備的資料

註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提供能證明以下幾方面內容的材料:

1、股東身份證

2、法人簡歷一份

3、公司聯繫方式

4、住所證明(房產證複印件)

5、租房協議、發票

6、經營範圍

公司是現代經濟關係的主體,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其中兩個大的基本類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標籤: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