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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退夥要退本金嗎

合夥人退夥要退本金嗎
依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人退夥要不要退本金,應該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處理,協議規定可以退本金的就依據協議執行。合夥公司退股本金需要滿足相應的法律要求,比如,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同意,造成損失應當賠償,退夥前債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等等,才能夠取回。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可以退夥。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按合夥資金的現有價值返還本金。
退夥的時候公司大概有以下三種情形:
公司盈利:如果公司盈利,我們可以按照投資加上每年的固定回報來退還退股方的股份,也可以採取對公司的股價進行估值,退還相應的股份比例。
公司持平:這種情況處理相對簡單,可以按照原股退回。
公司虧損:可以讓對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
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一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