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股權

收購股份的錢給誰

股權3.21W

一般是給所有股東、按股權分。公司是由股東出資設立的,股東是公司的所有人,所以被收購的公司資金如何分配,由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收購股份的錢給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