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是否可以讓公司收購股份
公司股東認為公司股東會決議損害其股東權益,往往會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那股東是否可以讓公司收購股份?如果可以的話,那股東讓公司收購其股份時應注意啥?畢竟公司收購股東的股份時該股東可能會涉及抽逃出資,所以下文會針對上述問題為大家展開論述。
一、股東是否可以讓公司收購股份
一般情形下,股東不得要求公司收購股份,或者退還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股東讓公司收購股份應注意啥
1、要求收購的股東,必須是在股東會會議決議時明確地反對,即投反對票反對該項決議。未出席股東會會議或投贊成票、棄權票的股東,不能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
2、要求股權收購的價格必須是合理的。合理價格是指該股權收購價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場價值。因此,公司不得故意以壓價等方式來限制、阻止股東要求其收購股權;股東也不得以公司必須收購而故意抬高價格。
3、收購的主體。根據規定,收購的主體只能是公司,其他投贊成票的股東不能成為被請收購人。
4、要求收購的期限。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股東可以與公司協商達成股權收購的協議;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未達成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股東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收購其股權的時間應當是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
股東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是一項關於股東退出其原來公司的途徑,它有利於保護股東利益,也有利於限制公司不正常的限制或損害股東的正常合法權益行為出現,從而保證公司的合法正常經營。
股東在其股東權益收到損害或限制時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從而退出公司的行為是十分必要和合理的,但是法律規定股東的出資財產形成公司法人財產,公司具有公司法人財產權,股東不得抽回出資。所以實踐中股東是否可以讓公司收購其股份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謹防股東抽逃出資的情形出現,若公司發現這樣的行為最好請專門的律師幫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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