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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糾紛如何解決

股權2.07W
股權糾紛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公司股權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具體如下:協商,糾紛發生後,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調解,當事人可以尋找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仲裁,存在仲裁協議或者約定仲裁的,可以去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訴訟,當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九十五條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第九十六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