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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協議生效要件

股權2.81W
股權質押協議生效要件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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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生效要件是什麼

股權在工商部門辦理了股權質押手續後,股權質押生效。具體情況為:

1.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設質的生效條件的規定:《擔保法》第78條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上生效”。

2.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設質的生效條件的規定:

(1)以上市公司股份設質的生效條件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3條規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2)以非上市公司股份設質的生效條件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3條規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上生效”。